县域分公司会议制度
一、各分公司在每周四前将本周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报公司办公室统一整理。
二、办公室于每周五前将所归纳的重要议题按程序报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
三、根据审定确认后的议题召集分公司经理开会进行讨论。
四、针对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必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并作出指示及解决方法。
五、无特殊情况,分管领导及分公司经理必须参加会议。根据需要,公司还可召集其他班子成员或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六、为提高会议效率,会议按议题编制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涉及到议题的县域分公司或个人提前作相应准备。
七、县域分公司例会学习制度由分公司经理循环主持。每次学习必须准备专题,例会学习中还必须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例会学习由黄干军同志负责。
八、县域分公司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六上午。
九、本制度自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起实施。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